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0〕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5109901
成文日期
2010-02-20
发文日期
2010-02-20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20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0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和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中期考核年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启动年。为保障全市环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规划》和保障省运会环境质量要求,市政府研究确定了2010年度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环保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对照任务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定期调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监管,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开展。要建立环保工作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完不成任务的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点源和面源污染、恢复重点区域生态等重点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环境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充分发挥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的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辟环境保护宣传专栏,强化环保公益宣传,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市环保局。
附件:1.2010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区县、高新区任务分解表
2.2010年度环保重点工作市直部门任务表
3.重点治理工程名单
4.需要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企业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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