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市建设2010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9〕10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5118116
成文日期
2009-12-28
发文日期
2009-12-30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2009〕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是2008-2012年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中期考核年,是完成生态市建设任务目标十分重要的一年。为完成好2010年生态市建设任务,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生态市建设2010年度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的重要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完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生态市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化生态市建设。2010年,生态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就是继续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主要任务是解决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重点实施一批落后产能淘汰、产业布局优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生态恢复、污染点源和面源治理、生态农业建设等领域的工程任务;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属地管理、部门业务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牢牢把握生态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重点推进各城区的水域、水网和湿地建设,提高空气净化能力;深化农村地区河道综合治理,封堵排污口,清理垃圾,绿化河道,实现河道变清两岸变绿;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污染处理能力,彻底解决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优化农村地区工业企业产业布局,逐步实现污染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大环境执法和治理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生态恢复和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生态市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将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体系的决策、协调、督导落实工作职能,及时解决生态市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责任,将年度目标任务逐一细化量化,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重点村居的环境责任,在农村河道治理、集中住宅区污水与垃圾处理、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中切实落实基层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承担的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并加强对各区县、高新区相关工作任务的督导调度,每月向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工作和各区县、高新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建设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生态市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印发通报,对各区县、高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排名。年度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环保工作考评体系,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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