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明电〔2009〕26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5118492
成文日期
2009-09-17
发文日期
2009-09-18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办发明电〔2009〕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国庆节与中秋节放假合并安排,假期时间长,安全生产压力大。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防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国庆节和全运会前后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和全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国庆节和全运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汲取9月13日张店区都邦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丙烯酸高位槽爆裂泄漏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要针对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和全运会期间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大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落实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严防死守。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节日期间煤矿企业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严密防范顶板、运输、水害、瓦斯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已安排停产检修的,要制定周密的停产检修计划和恢复生产措施;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尾矿库等现场监控,防止透水淹井、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行更加严格的营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较大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一对一”重点安全监管措施,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车站、每一台车辆。公安、交通等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部门要根据流量,合理安排客运班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严格禁止非营运车辆在乡村道路上从事客运业务。国庆节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乘车船外出旅游,禁止任何单位组织职工公车集体外出旅游。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法驾驶,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隐患运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可靠。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船超载、超限。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车站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车站要按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
(四)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的大型活动一律报市政府审批。对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大型聚集庆祝活动,公安机关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五)加强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各级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开展好建筑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中小学校、特种设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规、蛮干乱干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到位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检查,要全面检查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安全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订落实、应急值守等情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监管,督促做好防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国庆节和全运会前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实一线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以及重要部门和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理相关事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节日值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集中精力,坐镇指挥,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坚持每日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林业、卫生、安监、建设、交通、旅游、煤炭等有关部门10月1日-8日每日下午4:00前,要将本日综合情况书面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183406,传真:3182887)。各级、各部门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决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决不允许贻误战机。要切实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准备好随时处置应急事件的机动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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