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0979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积极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案》(淄政协字〔2009〕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认为该建议案很有现实意义,要认真研究采纳。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议案涉及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措施进行了研究,并明确了部门任务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各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指导作用。抓住国家、省、市出台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的机遇,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全面摸清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对规划支持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制定完善项目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和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要研究重点产品的产业链设计,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上项目,防止盲目、无序发展,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对高能耗、高污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过整合使其依法有序地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

()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定期举办项目洽谈会,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围绕大企业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形成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大企业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的专业化分工合作,促进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经协办)

()做好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围绕我市化工、建陶、服装、机电、新材料等优势行业,研究制定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

()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快信息化推广工作,特别要注重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尽快研究出台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抓住当前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快研究制订全面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提供政策依据。(责任单位: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

()加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不断扩大贷款担保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增强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能力。积极协调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信合作关系,鼓励规范、诚信经营,切实发挥好担保助贷作用。(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

()积极稳妥地启动民间资本。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和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扎实推动以民间资本为主体、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区域性银行和村镇银行试点,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合理流动。(责任单位:市人行、淄博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抓住国家扩大中小企业融资债券试点、推出创业板的机遇,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形式直接融资。积极引进和培育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三、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从机制、人才、投入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入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促进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形成生产力。研究制定鼓励政策,对创办的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给予奖励扶持,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积极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我市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组织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科研设备与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合共建公共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转变职能,拓宽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科技局)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结合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每年筛选出一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成长计划,从资金、技术、政策上给予扶持,实行动态管理,促其成为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骨干力量。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四、加强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企业家信息库,对现有企业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考察和跟踪考察,对品德好、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企业家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生产、科研第一线,壮大中小企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开拓市场提供人才支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高校提供实训基地,通过定向培养等方式,吸引各类急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认真做好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根据中小企业的需求,实行分类、分行业定向按需培养,定期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高教办)

()充分利用“新材料技术论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新材料技术论坛”是我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长期合作的重要平台,是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高级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增设中小企业专场讲座和技术项目招商活动,鼓励中小企业以项目合作为纽带,以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引进急需的技术、项目和人才,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认真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引导中小企业增强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重视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技术改造、工艺调整、更新设备、发展循环经济和推广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三废”。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和减排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节能项目专项计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淘汰关停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根据企业类别定期公示能耗、排污指标,及时公布环保执法处罚结果,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工作中坚持教育、管理、惩治相结合,不得重罚轻管,以罚代管。(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节能办、市环保局)

六、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联系政府和中小企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中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和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成为中小企业的服务中心、保障中心。(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各行业协会)

()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督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认真落实好税收优惠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及时将经济政策、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统计数据等公共信息向社会、企业发布,提高中小企业对政策、技术、信息、市场的综合把握能力和应对能力。建立全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及时有效地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危机处理和信息交流活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各行业协会)

 

 

○○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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