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夏粮收购工作。今年,受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我市夏粮产量受到较大影响。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执行好最低收购价预案,对掌握调控粮源,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稳定农业发展,确保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努力做好托市收购工作,防止出现“卖粮难”,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

二、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小麦托市收购市粮食局、中储粮淄博直属库要合理安排托市收购库点,方便农民卖粮。当市场小麦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立即启动收购预案。托市收购库点的收购企业要及早准备仓房、收购器材和相关物资,加强收购人员培训,合理设置延伸收购网点。各收购企业要加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加大收购力度,确保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全面落实。要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按时结算价款,不得打白条,不得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不得代扣各种收费。要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售粮农民满意,切实保护国家和农民利益。地方储备粮的轮换要抓住夏粮上市旺季,积极组织收购入库,避免出现大的差价。预案执行期间,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和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防止出现“转圈粮”等问题。

三、充分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抓好市场收购。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具有资质的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要组织好粮食的收购、加工、销售,利用夏粮集中上市的有利时机,从市外多购进一些粮食,弥补我市粮食的产消缺口,强化调控手段,确保粮食安全。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入市收购,切实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按市场价格自营收购的粮食,收购企业也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挂牌收购、政策上墙,让农民明白价格、质量标准。要积极开展订单业务,对与农民签订的订单收购小麦,要严格依照合同规定,提高履约率。仓容不足的地方,要抓紧做好旧仓维修和合粮并仓工作,扩大收储能力。要加强汛期粮食仓储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四、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中储粮淄博直属库要做好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所需贷款(收购资金和收购费用)的承贷工作,并根据小麦收购情况及时预付给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收购库点,保证收购需要。各级农发行要根据当地粮食收购需要,及早下达收购资金信贷规模。对于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小麦所需贷款,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合理收购费用及时足额供应;对于收购新粮充实地方粮食储备的,要按计划和政策规定保证资金供应;对于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按市场价格自营收购的小麦,要按照“准政策性”贷款和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予以支持。中储粮淄博直属库要将保管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存储库点,减轻存储库点的资金周转压力。各类粮食企业要加强对粮食收购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钱随粮走、库贷挂钩的规定,及时回笼货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维护收购资金运营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把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到基层和农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收购政策,特别是让农民详细了解今年国家大幅度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各收购库点要制作政策展板或宣传栏,做到收购政策、价格上榜,小麦不同品种、等级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售“明白粮”。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夏粮收购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作,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对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储粮安全情况以及小麦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完成夏粮收购任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由发改、财政、农业、工商、粮食等部门组成的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确保夏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夏粮收购期间,市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对收购工作进行督查。预案执行结束后,各区县、高新区要将夏粮收购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市粮食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三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