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办发〔2009〕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20082012年电子政务规划》业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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