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21〕82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1-5187464
成文日期
2021-10-03
发文日期
2021-10-07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淄博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1〕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和建筑遗存,彰显城市传统风貌和地域特色,传承弘扬传统文化,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淄川区煤炭产业部楼等17处建筑为淄博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助力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附件:淄博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日
附件
淄博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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