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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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1〕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抓手,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对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支撑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市连续三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1.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累计发明专利申请24500件,比“十二五”期间同比增长60.3%,累计发明专利授权5422件,比“十二五”期间同比增长 57.4%,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14.69件,列全省第3位。

2.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办理专利案件965件,其中专利纠纷案件59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906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05件,查处侵犯著作权违法案件15件。组织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全市建立11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26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维权、孵化等精准服务。

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达245 项,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07项;融资资金达24.89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1.01亿元。建设专利转化许可“电商系统”,累计收储高价值发明专利106件。

4.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9家。建设国家级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县达到6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县7个。

5.知识产权文化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累计举办各类报告会、培训班390余场次,培训各类人员2.2万人次。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顺利推进。建成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集政务服务、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检索、转化许可、人才培训等功能,为发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二)环境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来看,还存在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价值专利数量较少,国际布局PCT专利申请不足,知识产权维权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知识产权政策与我市经济、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需要进一步融合。

“十四五”时期,我市坚定推动“以创新绿色、动能转换优存量,以着眼未来、高端引领扩增量”,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质的突破。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率运用、高水平服务提出更加迫切、更高标准的要求。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市,对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四强”产业重点领域的专利导航、专利预警等工作提出更大需求,对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服务能力等提出更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意识,全面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能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优化尊重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化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高质量发展。突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导向,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鼓励更多资源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倾斜,坚持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发挥知识产权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

3.突出淄博特色。重点围绕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在借鉴和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基础上推陈出新、打造淄博知识产权工作品牌,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创新发展。

4.坚持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全链条保护,提高法治化水平,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重点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从数量取胜向质量提升转变,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至1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8.5万件,拥有驰名商标超过100件;计算机软件、文艺作品等著作权登记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和授权量显著增长。

2.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知识产权运营更加活跃,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实现合理流动;知识产权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全面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业。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侵权假冒行为受到有效制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备,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理念深入人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建成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4.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明显优化。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构建结构合理、运作科学、管理完善、保护有力、服务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高起点完善知识产权政策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根据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专项等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完善跨部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有效规避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加强企业涉外重大经济贸易活动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指导涉外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与“双招双引”中知识产权导向。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根据国家政策支持导向,及时修订《淄博市市级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重点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有效推动陶瓷、丝绸等传统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工作。完善职务发明、质押融资、维权援助等政策体系。

(二)高质量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培育一流知识产权企业群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引导企业高质量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增强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创造质量,推动一批条件成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在关键技术环节形成专利储备、强化专利保护,引导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创造一批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制造工艺专利技术。

2.强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加大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力度,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创新园区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技术密集型产业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转变,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校城融合发展,推动高校院所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全过程,发挥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保护创新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中的作用。鼓励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加强高端人才的培养。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教育等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适时调整市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服务支持力度。

(三)高效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支持创新主体利用平台电商系统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交易结算、权属变更和股权登记等环节,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一站式”交易大厅。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设知识产权特色“商铺”,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的重点产业和企业,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高端服务,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

2.促进高价值专利的转移转化。推动淄博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提升专利质量为目标,探索构建专利创造新模式、新机制,每年培育1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使其成为全市高价值专利创造高地、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度高、保护范围合理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专利池),推动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3.鼓励多元化知识产权运营托管服务。强化资源整合,加大高价值专利收储力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设计和管理创新,推动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自主商标品牌培育、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工程,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国防知识产权转民用和核心专利技术转军用服务。

4.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推广《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实施《淄博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细则》,每年开展专利导航计划项目10个以上,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支撑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决策,支撑企业投资并购、上市、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等经营活动,支撑研发立项评价、辅助研发过程决策,支撑人才遴选、人才评价等人才管理决策。对拟上市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辅导,开展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加强专利导航专家库建设,培育专利导航人才。

5.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引导联盟围绕产业共性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加强专利信息服务。推动产业专利池构筑和运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产品,形成相互支撑、交叉许可的专利集群。在桓台县“中国膜谷·膜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先行先试,组建膜材料产业专利联盟,支持联盟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建立标准制定和专利池构建的良性互动机制。

6.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商标品牌政策与产业、科技、贸易政策等的衔接,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各支撑要素的协同发展。鼓励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强化企业合资、合作中的自主商标导向。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通过许可使用、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引导出口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开展涉外商标注册,拓展国际市场。

7.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立商标品牌建设指导站,面向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商标品牌指导和服务,促进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发掘人文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产品质量特色与地理或人文因素关联性强且附加值高、市场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地方特色产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淄博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高标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筛选100家以上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建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进企业”,制定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2.强化知识产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加强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发挥“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作用,形成网上举报投诉、行政裁决、多元调解、商事仲裁、司法审判、司法公证、司法鉴定、海关进出口保护、行业自律、维权援助“十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淄博模式。

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形成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合作机制,发挥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效能。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保护跨国公司知名品牌,实现知识产权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和诚信体系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建成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专门知识产权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和有效运行。推动在新经济、“四强”产业、专业市场等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公示,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

5.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跟踪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保护规则的新变化,探索制定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措施。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强化对本地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管,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动新技术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运用实时监测、在线识别、存证固证、源头追溯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加快建设中国(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业务能力建设,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加强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涉外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采集渠道和协调解决机制。

(五)高水平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1.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盟作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扩大专利执行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和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业务企业投保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知识产权特点和企业融资需求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标准。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集合债券,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服务新模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持续推进淄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引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完善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体系,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和经济的深入融合。引导服务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盟,发挥专业高效服务优势, 创新工作模式,拓展融资渠道,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端服务品牌。支持服务机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支持备案联盟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积极参与或主导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必要专利纳入产品和技术标准,促进知识产权、标准与市场活动的紧密融合。

3.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统筹管理,逐步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开放范围,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的体验度和满意度。积极推动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支持高校、大学科技园、科研机构、企业建设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加强部门协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信息平台、企业信息库的多层次信息服务体系,面向政府部门、创新创业主体、社会公众等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基础性支撑服务。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效率。

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强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以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需求。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各类创新人才培训力度,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分类培训。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内容。充实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立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学习交流机制,打造适应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干部队伍。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部门等各方力量,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整合部门资源,强化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优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结构,规范资金使用,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引导各区县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及知识产权产业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三)落实考核评估。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数据,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作为强化考核的落脚点,采取一系列促企、育企、暖企、护企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对规划中目标的实现、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企业知识产权利用成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等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及时按程序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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