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22〕20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2-5235827
成文日期
2022-04-20
发文日期
2022-04-23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2〕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精神,切实落实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部署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扣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着力加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入开展政策精细化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详见附件1。
三、协同配合
各级政府部门要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在部署安排、推动开展业务工作时要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要求并指导督促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逐步在全市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市直部门指导、推动系统内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同时负责对相关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具体办法随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另行下发。市直部门对本系统政务公开指导、推动履责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省、市考核相关指标的平均成绩将以一定比例计入相应市直工作指导部门的考核成绩。市直部门牵头全市的重点公开工作详见附件2。
四、对标学习
政务公开工作全国要求一致,各地具有很大共性,对标学习是快速提升工作的有效路径。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标省内外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网上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目录编制、栏目设置、内容维护以及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迅速提升本区县、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营造“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浓厚工作氛围。
五、工作保障
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不断提高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三方评估、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正常开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六、改进作风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各区县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市政府办公室强化工作调度,开展监督检查,通报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年度考核中将提高按时序开展工作情况及日常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的分值权重,引导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七、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工作台账于5月16日(星期一)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区县政府组织好所属部门、所辖镇办年度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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