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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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孝妇河发展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2〕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孝妇河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打造公园城市、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交通快速通达”城市工作思路,以孝妇河河道生态修复、两岸绿化景观提升为切入点,重塑城水关系,彰显滨水活力,助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推动淄博进入拥河发展新阶段。

二、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按照“生态修复优先、重点与一般结合、各区打造标杆样板”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期、分级、分类有序实施。要做好《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由市孝妇河文化休闲生态观光带建设工作专班牵头,负责统一对孝妇河生态修复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明确工作目标,健全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区县要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征地拆迁等有关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行政审批、项目用地、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孝妇河生态发展和沿河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规划》由市水利局负责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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