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25〕1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5-5508451
成文日期
2025-03-02
发文日期
2025-03-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5〕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效益,助力美丽淄博生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建设现代林业强市。到2030年年底,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林业生态系统,全市森林、湿地面积保持相对稳定,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林业生态保护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对完善,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显著增强,稳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拓面提质抓“扩绿”,稳步提高全域森林数量和质量
1.科学实施国土绿化,扩大绿色总量。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充分挖掘道路、水系、村庄、荒山、废弃矿山等绿化空间,提高绿化标准和质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拓展农村“四旁”造林空间;与城市发展相结合,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向建设用地拓展绿化空间;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大力开展宜林荒山绿化、破损山体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探索人工模拟飞播(直播)造林新技术、新方法,优化造林树(草)种,提高造林质量。聚焦重点生态区域,积极争取国土绿化综合项目,统筹推进项目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加强现有未成林地抚育管理,实施疏林地提质增效行动。大力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切实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落实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求,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引领,以林分改造、林相提升为抓手,科学推进沂源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建设,支持淄川区申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抓好国家级、省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建设,打造国家储备林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样板。鼓励各区县探索差异化森林经营补助政策,重点支持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科学开展森林资源现状调查和资源变化研究,建立森林现状及动态变化数据库,配合省级构建林业碳汇计量模型参数体系。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县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准确把握碳汇项目开发政策要求,注意防范项目开发风险,用足用好适宜造林空间,力争造林与增汇同步谋划、设计、实施,将造林增汇任务落地上图入库,吸引碳汇用户提前布局、投资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注重效益抓“兴绿”,积极拓宽绿色产业富民路径
4.做优做强传统林业产业。加强对有潜力、有技术、上规模林业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林业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标准创设、品牌建设等,做优做强木材深加工、种苗花卉、森林旅游、特色经济林等传统林业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30年,培育壮大2家国家级、57家省级、52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绿色富民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依托林业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研学等绿色富民产业,到2030年,培育壮大7家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大力支持培育集体林场、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队伍,推动形成林企、合作社、林场带动,林农广泛参与的林业产业发展新局面,提高林业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拓展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径。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结合森林资源状况和农民种养传统,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方向和模式,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菌、林药、林蜂、林菜、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聚焦林下产品品牌建设,提升林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进一步丰富森林“粮库”,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到2030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25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守红线抓“护绿”,健全林业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7.加强林业资源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健全完善“空天地”一体化林业资源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提升林草要素服务保障能力。推进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做好林草湿荒普查和年度监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范围,加强重点公益林监管。联合开展“清风”等专项行动,加强保护巡查和疫病监测,切实维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加强古树保护,强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实施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安全”行动,常态化开展“五清”、隐患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落实防火网格化管理要求,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狠抓火源管控,加强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构建一体化防控体系。到2030年,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抓好以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等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30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按时完成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做好媒介昆虫防治和枯死松树清理,严格检疫执法,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扎实开展森林质量和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智能化装备与数字化信息技术投入力度,夯实森林资源基础,提高智治能力。支持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产业,盘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合理确定国有林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激发国有林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因地制宜推动场村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强林业文化支撑能力。树牢林业生态理念,传承林业行业精神,开展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与林有约”系列宣传活动。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社会功能,统筹开展丰富多彩的自然教育活动。充分挖掘、保护和传承生态文化遗产,宣扬古树文化,加强典籍编纂和图书出版,鼓励生态文化创作,不断丰富和提升生态文化品位和内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把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年度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财政支持、金融科技赋能、社会服务优化等工作,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着力提高牵头抓总和协同联动能力,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业生态文化高品质提升,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市林长制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淄博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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