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

淄政发〔200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全市信息化进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鲁政发〔2008〕8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我国工业化发展最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信息化成为工业化新的动力和引擎,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有机融合,对于促进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实现我市工业由大到强的跨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我市作为一个依托资源开发而发展起来的老工业城市,重化工业特征明显,传统产业比重较大,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把握工业化与信息化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有利于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统筹规划,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息化强市为目标,加强政府协调引导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结合,坚持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和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体制、管理和技术创新为动力,突出信息化对一二三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应用普及率达到90%,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应用普及率达到40%,其中流程型生产企业智能控制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70%以上;百强工业企业中信息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占7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占30%以上,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的企业达到30%以上。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普及率达到100%,流通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重点耗能企业普遍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建立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对节能的贡献明显提高,对减少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5年,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大提高,作用效果明显增强;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营销、企业管理等关键环节,企业生产经营实现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信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入融合,信息化对工业化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从我市实际出发,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是石油化工、医药、纺织服装、机械、建材、轻工、冶金等7个行业。

1. 石油化工行业。重点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积极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系统(FCS)、先进控制系统(APC)等控制技术和设备,使主要石化产品的生产流程具有比较成熟的控制系统和低成本自动化成套技术,实现生产信息在车间的集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到2012年,全市石化行业企业50%以上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2. 医药行业。重点是提升制药生产流程的自动控制、自动检测水平和企业综合信息化集成水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建立以企业资源计划(ERP)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以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为核心的产品设计管理和资料管理系统,以计算机辅助制造(CAM)为核心的车间生产自动化系统,不断适应和满足产品设计个性化的需求。到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资源计划(ERP)的医药企业达到6家,医药行业贸易额中电子商务贸易额比例达到40%以上。

3. 纺织服装行业。重点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及信息集成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采用CSD服装设计系统,缩短设计周期。采用染色生产工艺参数在线检测等自动控制技术,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运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提高服装企业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生产的能力。到2012年,规模以上纺织服装、化纤和印染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的应用普及率达到60-80%,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达到70%以上,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 机械行业。重点推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辅助制造技术向人机交互性更强和网络化制造方向发展。积极采用可靠性设计技术、绿色设计技术、基于建模与仿真的虚拟设计制造技术、工况数据的积累和产品数据库管理等技术。鼓励使用实用化大型铸、锻、焊及热处理模拟仿真软件包,推广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柔性制造系统。到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应用率达到90%以上,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等应用率达到80%以上。

5. 建材行业。水泥企业重点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和企业信息化集成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应用,推广水泥配料专家系统,开发水泥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并将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集成,形成流程型管控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系统,提高水泥生产质量,促进节能降耗。到2012年,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控制的水泥生产线占全部生产线的比重达到70%。玻璃、建陶企业重点提升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开发适应特种工艺的控制软件,实现在线缺陷检测与智能化切割分选全自动控制及炉窑的自动控制。陶瓷企业重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快专业化分工步伐,加强产品的数字化设计。建立以企业资源计划(ERP)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系统,重视信息技术的再造管理。到2012年,建材企业技术装备60%以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工艺的计算机控制技术应用达到100%。

6. 轻工行业。重点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生产工艺创新,改造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实现生产工艺的计算机控制,提高生产效率。造纸企业在连续蒸煮、烘干、水分、定量等重点环节实现在线测量,并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用自动化装置,实现实时监测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7. 冶金行业。重点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档次,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通过ERP系统全面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规范业务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开发推广智能技术、生产各工序和全过程智能化控制系统,加强对冶炼过程中高耗能炉窑等的计算机控制,推进工艺装备升级换代,降低消耗,提高质量。到2012年,在主要工序和关键岗位实现DCS控制,初步实现管控一体化。

(二)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 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坚持鼓励自主创新、推动国际合作的发展思路,确保我市信息产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高速发展。加强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打造山东省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重点发展片式元器件、电源、敏感元件与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强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工作,跟踪国际信息产业布局的新动向,吸引国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企业落户淄博,推动我市基础元器件产业向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品贸易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在仪器仪表产业的研发与产业化优势,培植一批医疗电子、电力电子、石化电子、汽车检测、通信运营维护等行业的专项重点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形成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电子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集中力量发展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应用产业链,建成国内最大的IC卡模块封装测试基地,并进一步向更广阔的集成电路产业拓展。挖掘潜力,促进我市微电机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工业控制微电机、汽车微电机,逐步形成以高端微电机为主、上下游产品共同发展的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推动软件企业向本地工业企业渗透,提升软件企业服务本地企业的能力,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电子仪器仪表产业园等四大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园区的平台作用,做好产业聚集和招商引资两篇文章。促使园区向国际化水平高、产业优势突出、布局相对合理、技术创新体系完备、基础设施完善、骨干企业龙头作用明显、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方向发展。

2.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提高信息服务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通过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引导信息服务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区域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咨询、培训、评测和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依托制造业优势,以数字化工业设计、数字化视觉设计等为重点,积极发展创意服务业。加强政务及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增值服务,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繁荣数字内容服务市场。加大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全市信息服务产业体系。

3. 积极发展通信业,完善基础服务体系,提高信息传输服务能力。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优化和完善通信基础传输网、接入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数字集群系统,加大农村通信网络建设力度,构建覆盖城乡、安全可靠的宽带化、数字化、综合化现代通信网络,增强综合通信能力,提高宽带入户普及率,逐步推进三网融合。积极发展通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提高通信技术水平,创新业务模式,满足大众和企业需求。加快构建覆盖广泛、安全可靠、支撑宽带多媒体以及融合业务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网络特别是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为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发挥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中心、软硬件服务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化技术服务,形成基本技术支撑体系。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全市网络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CA认证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个人和政府信用系统,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三)分类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 对信息化基础较弱的小型企业,重点引导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收集、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开展企业会计财务和办公自动化应用,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

2. 对处于信息技术应用阶段的中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能力,提高生产过程控制水平,推动业务集成与应用集成,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监控,建立企业预算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推动企业改造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业务统一集成,开展网上询价、采购和营销等非支付型电子商务。

3. 对处于集成应用阶段的大型企业,重点推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的集团财务管理、集团控制、结算中心、分销管理、决策分析等系统。逐步实现以优化价值链为核心,开展协同设计与制造和支付型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

4. 对处于信息融合阶段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基于标准化的信息开放系统,实现产业链的信息流通和共享,全面优化价值链,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

(四)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强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淄博市党政门户网站群,争取到2012年建成“一站式”网上办公大厅,形成包括在线服务、业务协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上政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获取各类信息和服务。推动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文化娱乐、电子商务、网上教育等服务。以公共交通、公用事业缴费、小额消费支付等领域为突破,积极整合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拓展城市“一卡通”应用领域,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快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和信用体系建设。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批发市场和超市等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重点发展区域物流信息化,提升服务功能,打造鲁中地区流通信息交换枢纽和电子商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

1. 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逐年递增,重点用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的应用建设和深化推广,有条件的区县也应设立专项资金配套支持。

2. 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合理调配现有各项扶持资金,利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用技术研究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的发展。

3. 金融机构对于列入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和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的企业,要给予信贷配套支持。优先推荐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示范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加大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软件产业、电子商务等科技与信息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制定优惠政策。制定出台鼓励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具体政策意见。

1. 鼓励信息产业企业积极投资信息化建设。鼓励传统产业企业积极投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或创办信息产业企业。鼓励传统企业信息化部门从原企业剥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加快发展,扩大服务领域。

2. 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发展。将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省级以上名牌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推荐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我市自主开发、经审定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率和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并具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电子信息系统、产品和技术,政府在采购、补贴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并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应用。

3. 凡符合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经认定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条件的,予以优先认证;传统产业企业和本市软件企业合作开发的对本行业信息技术改造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政府予以优先扶持。

4. 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 与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服务于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四)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借鉴国家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政策和要求,在全市按照以试验园区为载体、应用平台为支撑和典型项目作带动的发展思路,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通过示范带动产业整体发展。

1. 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试验区内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政策、技术和项目方面的支持,努力探索老工业城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新模式。

2. 建立行业公共技术研发和应用平台,鼓励提供外包式信息技术应用服务。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加强与工业企业的供需衔接,建立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具有区域服务特色和影响力的咨询服务或培训机构。

3. 开展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市每年重点支持20家企业进行信息化应用示范,着力抓好龙头企业、重点行业、关键技术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发挥示范企业在行业、产业链中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利用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企业信息化试点经验,带动全市各行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程度的提升。

(五)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技术信息机构建设,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通过鼓励产学研紧密结合,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具有行业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鼓励、支持知名IT企业、IT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与本地企业设立信息化人才培养、研发等基地,大力培养引进具有行业信息化、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内外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各级信息产业、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培训,重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针对产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培训。对在信息产业园区内创办并经认定的人才实训基地,由园区或地方政府按照实训人数给予补贴。

(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开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战略与推广体系研究,统计评定各区县、高新区、各行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逐步建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技术成果和成功经验。全面落实《淄博市信息化条例》,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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