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村居搬迁安置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淄政字〔2020〕85号

 

临淄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村居搬迁安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临政字〔2020〕131号)及相关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本项规划成果资料齐全、程序完善,原则同意。

一、本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临淄大道以南、纬四路以北、经四路以东、经六路以西,总用地面积133公顷。

二、规划批复后,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各项强制性内容要严格予以控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有序建设,同时,处理好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三、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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