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淄政字〔2019〕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市组织对2019年1月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8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1件(附后)。

本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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