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淄博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

淄政字〔2019〕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0项)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2项),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文化名城建设,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淄博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淄博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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