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18〕2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8-1487513
成文日期
2018-05-17
发文日期
2018-05-1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实施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
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的通知
淄政字〔2018〕28号
临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科技引领、注重实效、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规划》,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学保护,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加快建设生态淄博、推动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二、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优化调控、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健康保障等关键技术专项研究,探索建立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畜牧、农业、质监、司法、公安等多部门联动的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机制,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
三、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水资源保护、重视水资源保护、支持水资源保护的广泛共识,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规划》由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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