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16〕68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6-731257
成文日期
2016-08-10
发文日期
2016-08-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淄政字〔2016〕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3〕7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区县节能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6〕1号)要求,市政府对各有关单位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十二五”期间,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各区县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有效运转,按要求分解落实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并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问责和考核奖励制度。二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构建节约型产业发展体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好能源消费源头关。“十二五”期间共对全市3300余个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其中2015年评估审查投资项目800余个,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燃煤总量控制,逐步推进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出台《全市316户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制定七大高耗能行业和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方案,共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措施626项,超额完成全年削减燃煤任务。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炉窑节能改造、系统节能改造和太阳能热力系统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508个,总投资681亿元,实现节能量370万吨标准煤。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了高效节能换热器、粉煤灰综合利用等146项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通过举办培训班、借助网络平台等形式推广了140项节能技术,涉及建材、化工、机械、机电等9个行业。2015年组织举办了中日节能交流培训班。四是强化节能管理,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填报率达100%,月度信息填报率98.9%;134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均配备了能源管理师,审核备案179名能源管理人员;610名节能管理人员取得省级能源管理师资格。全市116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节能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2015年,组织5家企业开展节能量交易,交易量4.22万吨标准煤。探索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交易,为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碳交易奠定基础。扎实推进14家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促进了全市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建筑节能扎实推进,超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设,以及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任务。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深入开展,老路利用率、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率均达到100%,不断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全市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营运车辆达到9679台。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制定了《淄博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将节能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2015年,高青县被评为“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县”,36家企业完成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市县两级节能管理及监察机构建设,强化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为主要方式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各类活动,全社会参与节能意识普遍提高。
经综合评价考核,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均完成了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重点涉能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十二五”期间,重点涉能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节能工作大局,细化量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了所承担的节能工作任务,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综合评价考核,23个重点涉能部门均完成了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三、市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淄博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和人员;分解目标责任,落实奖惩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持续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全面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节能降耗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经综合评价考核,由市级管理的28户重点用能单位,除5户关停破产外,22户完成了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1户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节能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要将区县和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依据,将重点用能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其“一票否决”的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考核结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2015年度及“十二五”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2.2015年度及“十二五”重点涉能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3.2015年度及“十二五”市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附件1
2015年度及“十二五”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附件2
2015年度及“十二五”重点涉能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附件3
2015年度及“十二五”市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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