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10〕79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731170
成文日期
2010-10-28
发文日期
2010-10-29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发〔2010〕79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淄政发〔2009〕27号)精神,现就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征集工作的内容、对象范围和条件
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是指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报名应征入伍人员,经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试,达到事业单位用人标准的,由兵役机关组织征兵体检、政审合格后批准入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录取通知书,退伍后按程序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征集对象范围为派遣期内、淄博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婚男性未就业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计划
2010年,市里计划拿出20个市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用于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各区县、高新区参照市里做法,确定征集计划,并报市编办、市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征集办法
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征兵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联合成立征集办公室,负责征集报名工作,高新区的报名工作由张店区征兵办公室、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征集程序如下:
(一)发布简章。由各级征集办公室根据征集计划情况,在媒体发布简章,主要内容包括:征集对象、条件,考试内容、时间、政审、体检办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各级征集办公室负责,兵役机关负责目测初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规定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时免收报名费用。
(三)笔试。笔试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报考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
(五)体检政审。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征集计划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待遇
(一)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在兵员分配去向上原则安排到边远部队服役。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按照管理权限,由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安置办法由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二) 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优惠政策。
(三) 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当地城镇籍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四) 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1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当地兵役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在报到后3个月内,由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兵役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的。
五、组织领导
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军分区确定成立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编办、市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高教办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兵役机关、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分工,及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征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淄博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军分区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淄博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有先(副市长)
副组长:李峰(淄博军分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
霍自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征兵办公室副主任)
张守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孙树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赵兴忠(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兆科(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林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济雨(市高教办主任)
辛强(淄博军分区司令部军动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淄博军分区司令部,与市征集办公室合署办公,霍自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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