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淄政办发明电〔2009〕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偏高,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极高,春耕生产逐步进入高潮,野外火源较多,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时段,森林防火已进入关键时期。4月8日,博山区山头镇樵岭前村附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对该地林木生态资源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再次为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

  一是要及时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中期火险趋势预测和短期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无线广播上公开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四级火险天气要及时发布橙色火险预警,五级火灾天气要及时发布红色火险警报。二是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监测。充分发挥无线监测、高山瞭望和地面巡逻的作用,对有林地域进行全方位监测,做到不漏一个山头,不漏一个地块,不漏一个沟壑,不漏一个死角。三是要分级设防。根据不同的火险等级,确定森林防火工作的不同内容。三级森林火险,扑火队要进入战备状态;四级森林火险,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危险部位和区域要有专人严防死守,森林消防专业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五级森林火险,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级扑火专业队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做到一声令下,立即行动。

  二、切实加强灾前防范工作

  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分类严格管制野外用火。要认真组织“两个监管、三个检查”活动。“两个监管”:一是严格监管野外用火。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管住管好野外农耕用火、旅游用火、祭奠用火和野外生活用火特别是景区内及其他野外饭店用火。二是严格监管特殊人员。加强对林区及其周边地区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护,采取特殊措施,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三个检查”:一是要每月进行1-2次例行检查。重点普查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基础设施和扑火专业队戒备状态;二是对重点时段要进行专项检查。防火紧要期,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发布野外“禁火令”,特别是“五一”、“端午”等节假日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野外巡护密度;三是对重点部位要反复检查。对城镇周边、油库、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要重点防护,反复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高标准配置森林防火灭火器材,提高装备水平。要加强业务培训,使扑火队员掌握林火燃烧原理、火灾发生规律以及有关气象知识,熟练掌握森林火灾在不同地形条件、天气条件下应采取的扑灭方法。要加强安全教育,使扑火队员了解安全知识,掌握火场自救方法和逃生本领。要加强扑火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扑火效率。在防火关键期,专业消防队要集中食宿,严格训练,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有火情,能拉的出、冲的上、扑的灭。

  四、切实加强值班备勤

  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火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一旦出现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和漏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基层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间断抽查,严禁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战机,造成较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成督导组,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于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差距,清醒认识所肩负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思想上要倍加警惕,行动上要狠抓落实,措施上要细化强化,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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