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发〔201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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