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淄政字〔2013〕9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淄博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核同意,现将第五届淄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李灿玉(副市长)
    副主任:霍自国(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志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俊国(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员:常跃之(市司法局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局长) 
       王树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继明(市房管局局长)
       刘波(市工商局局长)          
       周建昌(市质监局局长)
       陈保君(淄博银监分局局长)
       马龙(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傅国普(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东(齐商银行行长)
       项海涛(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
    秘书长:徐俊国(兼)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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