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设立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部署,组织协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组织有关方面起草市政府重要文件。参与有关政务活动。
   (二)负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新型智库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对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调度和考核奖惩。
   (三)负责组织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下简称咨询委)的日常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改革与创新。负责市政府重点调研项目购买社会服务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全市重点调研基地、联系点建设工作。承担山东社会科学院淄博调研基地的工作。  
   (五)负责调研收集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经验与政策。建设全市政府系统调研成果交流与服务决策平台, 编辑出版《经济社会发展》期刊,编辑提报《参阅件》。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协调;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山东社会科学院淄博调研基地的具体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抓好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经济调研科
  负责全市工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三)社会调研科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公共服务、社会稳定、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法制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四)城市调研科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和执法、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五)专家咨询工作科
  负责处理咨询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咨询委及办公室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档案管理等;负责市政府重大规划、政策、项目等行政决策咨询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与专家委员、专家库成员的联络协调。
    三、人员编制
    市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16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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