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9〕5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730184
成文日期
2009-06-29
发文日期
2009-07-02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发〔2009〕57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学工业是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工业,是我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市化学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科学落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项目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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