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淄政发〔2009〕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学工业是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工业,是我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市化学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科学落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项目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推动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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