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9〕60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730390
成文日期
2009-06-29
发文日期
2009-07-02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发〔2009〕60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是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联合重组,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确保我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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