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9〕6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730344
成文日期
2009-06-29
发文日期
2009-07-02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发〔2009〕61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我市新兴产业。当前,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面临深度调整,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保持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增长,加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做好加大投入、自主创新、优化环境、扩大内需、稳定出口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贸委另行印发,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一并抓好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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