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08〕82 号文件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09〕1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09-730090
成文日期
2009-03-02
发文日期
2009-03-05
有效性
有效
文号:淄政发〔2009〕17号 |
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改造提升化工、轻工、建材、冶金、机械和纺织等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培育自主知名品牌,推进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化工行业,要充分利用炼油、乙烯等基本原料生产能力,拉长产业链, 支持精细化工等系列深加工产品发展;加快东部化工区搬迁改造;推广应用计算机生产控制与优化、化工故障诊断、监控与安全系统、工程设计等技术,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轻工行业,要适应市场需要,支持高档陶瓷、机制纸及制品、食品及饮料、塑料及制品,发展小家电、皮革、工艺美术等重点领域,支持塑料原材料及制品基地、机制纸及制品基地的项目建设;开发能耗低、污染小的轻工产品。建材行业,要以提高行业协作能力和培育品牌为核心, 支持建陶工业区产业调整升级改造;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淘汰立窑水泥,干法旋窑的比重逐步提高到100%;玻璃行业重点拉长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支持利用大型浮法玻璃全氧燃烧等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改造,改造提升装备水平。冶金行业,重点是提升装备水平,钢铁要围绕“优、特、稀有”,开发深加工产品;有色金属重点发展新型建筑铝型材、大型工业铝型材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稀土精深加工,开发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稀土超细粉。机械行业,要运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柔性加工线、数控加工中心等先进技术设备,提高装备信息水平;加快资源整合和专业化分工,促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技术化方向发展。纺织行业,要以培育纺织服装知名品牌为重点,推进产业基地式和区域产品集群式发展, 提高设计、印染后整理和信息化水平。
2.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鼓励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计量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运营,鼓励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经营、发展的意识。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对产品被评选为中国名牌、山东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扶持。着力培育产业名牌产品集群,打造区域品牌,进而推动整个产业提升水平。加快在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争创名牌的步伐,带动传统产业结构调整。
3.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支持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的集成创新,突破共性技术和关键产品,大力培育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催生出的医疗电子、机床电子、数控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运用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研发设计的自动化、生产及检测过程的精密化、产品的智能化、装备的数字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流通和市场营销的网络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科技中介等服务平台的融合,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公共平台,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保障措施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找准工作切入点,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凝聚整体合力。
(一)创新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关键是要创新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用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总结得失,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技术创新,切实把实施 “新特优工程”作为推动工业经济跨跃式发展的主攻方向,准确把握好与快的关系,更多地在“好”字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认真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07〕24、25号文件推进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的意见》(淄发〔2008〕2号)文件精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步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培养、引进人才的相关激励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的保障。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积极接受技术外溢,迅速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搭建高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高新技术和科研成果向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转移。
(三)实施重大技改项目。加强规划指导,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产业振兴规划,制定我市精细化工、新材料、医药、电动汽车、泵及电机、钢铁、氧化钙、建陶、造纸、玻璃、日用陶瓷、工艺美术、面料及服装等重点行业(产品)的调整振兴规划或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和龙头企业,规划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每年提出年度企业技术改造导向计划,并按照“竣工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筛选储备一批”的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向社会发布、向金融机构等部门推介的方式,引导资金、土地等要素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倾斜。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加以细化,真正把技术改造投资引导到“新特优工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上来。
(四)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增值税转型以及工业振兴的各项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机电产品进口补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国债补助等, 认真落实市政府拓宽经济发展空间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切实落实好国家规定领域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150%抵扣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创新成长型工业企业发展,形成完善的政策激励机制,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新特优工程”的实施。
(五)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金融机构要加快落实新的货币政策,加强银企沟通,加大对骨干企业和重点技改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要研究探索新的技改投资体制机制,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合资、重组、互相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改项目实施投资。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典当、租赁、风险投资、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支持对国内企业的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降低成本。支持企业引进世界500强等国外战略合作伙伴,加强与中央大型企业的合资合作,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和装备驻淄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形成支持技术改造和“新特优工程”实施的工作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技术改造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出相应安排和部署;经贸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科技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强化对技改项目的技术支撑;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技改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信息产业部门要协助企业落实好支持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扶持政策,加快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统计部门要搞好技改投资的统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环保、税务、质监、金融、海关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各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研究提出行业结构调整意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为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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