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发〔2011〕25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1年市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集中力量抓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市政府确定了43个2011年市重大项目,总投资694.4亿元,其中2011年计划投资164.4亿元。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一、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于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实行项目推进责任制,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采取一事一议、个案处理、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确保顺利实施,按期投产达效。

三、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淄博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在办理重大项目手续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按最低标准征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优先保证重大项目的土地供应指标;规划、交通、电力、海关等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大项目给予扶持并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上争取或安排财政性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要优先给予扶持。

四、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度和监督检查。完善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深化招标投标制的推广和落实,加强工程监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对市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项目统计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

五、完善重大项目考核制度。把重大项目推进和投资完成情况列为全市科学发展观定量考核指标,对各区县进行考核。项目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过程控制,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11年淄博市重大项目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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