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发〔2012〕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市政府研究确定了55个2012年市重大项目,总投资776亿元。其中:重大建设项目46个,总投资515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141亿元;重大前期项目9个,总投资261亿元。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市重大项目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众多行业和领域,搞好重大项目建设,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对于我市“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实行市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抓好2012年重大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重大项目的用地争取和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土地“点供”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保、规划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为重大项目完善各项手续。各区县政府负责抓好本区域内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三、努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淄博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把重大项目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水电、通讯、运输等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的调度和监督检查。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制度。项目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项目统计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地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现场调研,准确把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狠抓过程控制,确保市重大项目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12年淄博市重大项目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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