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发〔2010〕4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0-5106124
成文日期
2010-01-23
发文日期
2010-01-27
有效性
有效
淄政发〔20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政府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予公布。
王顶岐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负责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齐鲁化工区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调研、政府法制、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经信委)、证券、监察、统计、物价、经济合作、质监、煤炭、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对口支援、应急管理、国家统计调查、电业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会的工作。
周连华副市长协助周清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管执法、重点工程、测绘、人防、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油区、工农关系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新区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刘有先副市长分管民政、残联、慈善、老龄、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利与渔业、农业机械、农业综合开发、供销、黄河河务、水文、引黄及南水北调工程、气象、扶贫、仲裁、支援北川、民兵预备役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段立武副市长分管文化出版及文物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文化市场执法、红十字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唐福泉副市长分管商务、招商、检验检疫、海关、外事、侨务、台湾事务、旅游、服务业、金融、保险、工商行政管理、商业、粮食、物资、石油、烟草方面的工作;协助王顶岐副市长分管金融证券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中分工的工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并负责联系工商联的工作。
李跃刚市长助理协助王顶岐副市长分管证券工作;协助唐福泉副市长分管金融、保险工作。
其他人员分工不变。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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