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政发〔2009〕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淄博市黄河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以防御最大洪水为目标,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黄河防汛安全。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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