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张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C03片区ZD10-08、

ZD11-02街坊局部地块修改》的批复

淄政字〔2022〕19号

 

张店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批复〈淄博张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C03片区ZD10-08、ZD11-02街坊局部地块修改〉的请示》(张政字〔2022〕13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张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C03片区ZD10-08、ZD11-02街坊局部地块修改》。

二、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要严格落实规划中确定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不得侵占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停车、绿化用地,规划幼儿园、小学同步建设。

四、要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日照间距、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与周边道路的交通关系。

五、要注重建筑设计、景观色彩,融入城市更新元素,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六、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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