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BJ05—11、BJ05—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淄政字〔2023〕28号

 

周村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BJ05—11、BJ05—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周政发〔2023〕13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BJ05—11、BJ05—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要严格落实规划中确定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严格执行上位规划中确定的社会福利用地建设规模。

四、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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