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淄博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的通知

淄政字〔2023〕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风险、重点资金和公共权力的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高质高效服务全市中心大局。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开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切实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科学谋划、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投入。审计部门要全过程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区县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导责任,以及被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标准、严卡节点,确保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监督,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指导建立预警预防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财会监督的协同协作,整合审计线索移送、处理结果反馈、审计情况通报、行业专项整治、跟踪督促检查、审计整改问责等方面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

各级各有关部门审计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重点督查审计整改情况,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在9月底前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要跟踪检查审计结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专题报告市政府,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底前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予公开)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