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高新区GX04(04、11、12-01、1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淄政字〔2025〕16号

 

高新区管委会:

报来《关于批复〈淄博高新区GX04(04、11、12-01、1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淄高新管字〔2024〕116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高新区GX04(04、11、12-01、1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你区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严格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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