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周村区ZhC1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淄政字〔2025〕30号

 

周村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请批复淄博市周村区ZhC1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周政发〔2025〕6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淄博市周村区ZhC12—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区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成果,严格组织实施,不得违反用地性质和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要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建设方案,严格落实规划中确定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做好交通组织,处理好与胶济铁路的关系,减少对城市道路的影响。

四、本规划成果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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