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冯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淄政字〔2025〕36

 

文昌湖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撤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商家镇冯家村项目区实施的请示》(淄文昌管字〔20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冯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淄政字〔2020〕35号)批准的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冯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实施方案,撤销拆旧区面积5.7097公顷。

二、你区要高度重视拟立项增减挂钩项目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设用地需求、资金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申报项目,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附件: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家镇冯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撤销情况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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