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19-51211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淄博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1月9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于海田
2019年11月22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淄博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根据省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淄博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市政府令第13号发布,2010年10月13日市政府令第74号修改)
二、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1997年12月26日淄政发〔1997〕197号发布)
三、淄博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2007年7月8日市政府令第64号发布)
四、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11年1月16日市政府令第77号发布)
五、淄博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2003年1月28日市政府令第33号发布)
六、淄博市妇幼保健保偿管理办法(1992年12月7日淄政发〔1992〕211号发布,2004年6月14日市政府令第43号修改)
七、淄博市企业内部集资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5月31日市政府令第6号发布)
八、淄博市工程建设监理办法(1999年10月29日市政府令第9号发布,2004年6月14日市政府令第43号修改)
九、淄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009年6月10日市政府令第68号发布)
十、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4月7日市政府令第11号发布,2011年12月31日市政府令第84号修改)
十一、淄博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异地执法规定(2016年3月30日市政府令第99号发布)
十二、淄博市节能监察办法(2006年12月22日市政府令第58号发布)
十三、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7月8日市政府令第94号发布)
十四、淄博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3年1月26日市政府令第32号发布,2010年10月13日市政府令第74号修改)
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长、副市长。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