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24-55079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分解,并制定本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工作力量,加强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落实2024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外资外贸保持稳定增长,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提供数据)
二、着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一)深挖投资增长潜能
2.扎实推动530个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主动融入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开工建设齐鲁石化鲁油鲁炼等投资过百亿元的龙头项目,培育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淄区政府)
4.主动对接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深化头部目标企业“上门招商”行动,对重点招引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省外到位资金总量突破68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5.有效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探索建立能耗指标收储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用足用好增发国债、专项债等政策,拓展投资空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促进消费品质升级
7.促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大宗消费,支持托育养老、文娱休闲等服务消费,助力批发零售、商业餐饮等行业加速回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8.优化商圈布局,支持商贸龙头企业资源下沉,推动品牌商超向镇村延伸,布局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9.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培育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等线上平台,新增一批电商直播和供应链“双基地”企业,网络零售额突破26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推动外贸固稳提质
10.支持企业闯市场、抢订单,提升口岸通关、跨境物流等便利度,组织开展境内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11.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升中间品出口优势,扩大“新三样”等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规模,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文化贸易等新业态,形成拉动出口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2.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提升棉花、纸浆等大宗商品进口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3.落实国家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4.加快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新增2家跨境电商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加速打造新型工业化强市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5.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工艺提升、设备更新,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3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聚力发展绿色制造,加快化工、纺织等优势行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引导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新增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5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深入推进数实融合,提升窑炉数字大脑等平台服务功能,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应用场景5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深化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打造一批融合上下游全产业链的品牌企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做优做强新兴产业
19巩固放大核心竞争优势,培育标志性产业链群,“四强”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5%。(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支持新材料产业延链强链,瞄准行业前沿和关键领域,推动氟硅材料、聚烯烃等优势板块聚链成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促进智能装备产业提档升级,加速数字化转型,壮大成套装备和高端零部件企业矩阵。(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引导新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培优做强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3.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扩容提质,巩固集成电路及元器件、MEMS等先发优势,加快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24.聚焦细分赛道,精准开展个性化培育,新经济入库企业突破2800家,促进未来产业加速起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5.做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产业,推动数字经济园区扩容升级,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产业集聚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培育壮大机器人产业,打通“研发—制造—应用”全产业链条,建设协作机器人先进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7.支持氢能及储能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燃料电池等关键领域产品研发和技术突破,搭建省内领先的绿色能源产业高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桓台县政府、临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28.实施服务业提升攻坚行动,抓好年度投资150亿元的100个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9.加快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培育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促共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着力壮大现代金融,推进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深度融合,丰富数字金融、养老金融等新业态,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31.加强会展资源整合共享,精心办好陶博会、新材料论坛等活动,培育一批与优势产业契合度高的会展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2.牵头共建黄河流域绿色物流合作联盟,加快鲁中数智物流与供应链产业园建设,争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牵头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各区县政府)
(五)全面优化产业生态
33.开展“雁阵形”产业集群突破行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4.推深做实“链长制”,抓好“链主”企业、协作平台培育,打造2条千亿级、15条百亿级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完善优质骨干企业、创新成长型企业培育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参与标准制定,新增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100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6.引导产业园区集中培育1—2个主导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优质要素资源集聚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7.实施新一轮企业家培训三年提升行动,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年内培训2000人以上,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一)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38.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育苗”计划,开展省级以上创新项目100个,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800家、25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39.高端链接、集成整合创新资源,做强含氟功能膜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5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0.强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协同攻关,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努力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应用型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1.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9.31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2.深化科技与金融双向赋能,用好“科技研发贷”等政策,为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促进科教融合发展
43.支持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齐鲁医药学院等驻淄高校创新发展,办好“百名院士专家淄博行”等科创对接活动,促进更多产学研合作成果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4.扎实推进淄博职业学院和淄博师专“升本”工作,精准对接产业转型需求,做优做精职教品牌专业,打造产教联合体10个,建设市级以上公共实训基地12家,让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属高校“十四五”时期设置规划与发展工作专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建设人才集聚高地
45.推进全省首批人才集聚节点城市建设,实施淄博英才计划,完善人才共引共享机制,着力引进培育顶尖领军人才、优秀工程师、大国工匠,新增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专家、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46.常态化开展“淄博—高校人才直通车”“大学生就业体验日”等活动,新引进高校毕业生4.3万人以上,让更多青年人才在淄博发挥才能、施展抱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聚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融入重大发展战略
47.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抓好黄河三角洲药谷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沿黄优势产业,加强沿岸环境综合治理和滩区湿地保护修复,打造黄河生态保护样板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高青县政府)
48.深入推进济淄同城化,主动融入济青发展轴带建设,加强与济南都市圈城市的产业协作、交通互联,实施经十路东延、G341黄海线(淄博段)等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推进济淄同城化及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49.统筹推动和大力发展区县域经济,落实省市支持区县域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推深做实项目招引、要素保障、风险防范三项机制,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力度,引导区县明晰产业发展定位,做优做强特色主导产业,构建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统筹推进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增强城市承载功能
50.全面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51.稳步推进淄博新区统筹融合发展。(牵头单位:淄博新区统筹融合发展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店区政府、周村区政府)
52.完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抓好高青至商河、庆云至章丘高速等区域通道项目,推进张博铁路改造建设,实施一批城市路网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3.加快防洪排涝、道路安全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整合供气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区域集中供热中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54.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进重点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55.扎实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因地制宜抓好一批“微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6.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办好住房交易博览会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7.实施“城市大脑”提级工程,扩大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城管覆盖面,拓展城市数字化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58.畅通城市“微循环”,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优化智慧停车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59.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60.实施物业服务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六、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61.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26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62.深化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强镇35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170个,壮大高青黑牛、沂源苹果、博山猕猴桃等特色产业集群,打响“淄博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3.引导工商资本赋能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优势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5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4.加大种源等关键领域科技攻关力度,研发推广适用于山区环境的小型化、智能化生产装备,持续提升农业产出效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65.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创建省市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80个,新增省级和美乡村1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66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持续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新改建农村公路265公里以上,推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67.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68.积极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高素质农民6000人以上,培育一批农业技术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
69.完善种粮收益保护和农资保供稳价政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70.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1.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2.巩固拓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机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行政村占比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切实筑牢生态绿色基底
(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73.持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事项整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4.强化综合防治、协同控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耐材、陶瓷、玻璃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露天矿山扬尘防控,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努力实现提升进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75.深入推进“两清零一提标”,抓好14个工业园区水污染深度治理,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76.开展土壤源头污染防控行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置,加快建设“无废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77.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推进地质监测、生态补水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和植树造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淄博黄河河务局)
78.严格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完成16处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9.深入推进“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实施沂河沂源段、淄河博山段河道综合治理,改善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三)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80.深入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开工建设7个背压煤电机组项目,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1.建设智慧供热管控系统,推行可再生清洁能源供暖。(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2.实施重点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创建环境绩效A级企业,培育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8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淄博海关、国铁济南局淄博车务段、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84.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85.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八、涵养塑造城市文化品牌
(一)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86.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有淄有爱”文明品牌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87.深入挖掘阐释齐文化内涵,策划实施一批重点研究课题,高水平办好稷下论坛、齐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齐文化研究院,临淄区政府)
88.持续推进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齐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稷下学宫等考古发掘和保护。(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9.加强琉璃文化、陶瓷文化、丝绸文化等地域文化保护利用,抓好聊斋文化旅游区、颜神古镇等改造提升,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和传统技艺传承保护,增强“文化淄博”传播力、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90.扎实推进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工程,全力支持周村古商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快发展研学游、民俗游,培育城市漫游、休闲露营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1.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规划建设“四网两廊”旅游公路,提高住宿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92.强化文化创意赋能,培育一批特色手造产业园区和主题街区,打响“山东手造·齐品淄博”品牌。(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产中心)
93.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沿黄河、齐长城精品文旅线路,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文化厚植乡愁记忆。(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94.开展“文化进万家”活动,建成100处“5+N”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提升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设施100处。(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95.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策划举办音乐节、烧烤节、啤酒节等节会活动,提升城市时尚气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6.实施文艺精品“两创双百”高峰计划,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讲好淄博故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97.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应用,推进高频服务事项智能办、极简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8.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涉企审批事项系统性重塑、集成化再造,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深化惠企利民服务“免申即享、直达直享”,擦亮“服务淄博”品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9.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0.健全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30条措施,优化“淄惠企·服务企业云平台”功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1.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坚持“有策必送、有需必应、有难必帮、无事不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0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03.鼓励“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04.推进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淄博”品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105.加强与欧美、日韩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依托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港澳山东周等经贸平台,广泛链接跨国公司及机构资源,持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06.支持淄博综合保税区提质增效,培育保税研发等新业态,建设国际贸易分拨基地,增强集聚优质企业功能。(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107.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中欧班列、鲁疆班列货源组织,用足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牵头单位: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
108.推进国际友城建设,深化人文、商贸、科教等领域交流合作,提升淄博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市外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贸促会)
十、不断提升民生服务品质
(一)突出就业优先导向
109.拓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0.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齐岗贷”等稳岗扩岗措施,实现政策性扶持创业1.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1.加强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有序发展零工市场,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2.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和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
113.建设30家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残联)
(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14.推动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调整完善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4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5.优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打造10个智慧教育示范场景。(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6.强化“普职融通”,推动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7.完善知名校长、教师、班主任梯次培养体系,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18.健全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爱协同机制,优化课后服务、定制公交等惠生便民举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深化健康淄博建设
119.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优化整合,链接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打造高水平临床学科集群。(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0.推动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1.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建成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2.推进医保“信用支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23.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124.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改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牵头单位:市妇联)
125.打造1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26.开展“活力淄博”全民健身行动,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四)加强市域社会治理
12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128.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高水平“平安淄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129.深化国防动员。(牵头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130.深化双拥共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整治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132.抓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133.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抓好企业群众诉求办理
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机制,用好“您码上说·我马上办”民意平台,把市民群众的“吐槽点”作为改进服务的“着力点”,系统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牵头单位: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