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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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5324M/2023-533270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信访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信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2334;邮箱:shixinfang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市信访局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通过“淄博信访”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218条。
(二)扎实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市信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答复4件,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年度信访事项处理情况、部门领导分工情况、信访举报信息,与2021年相比增加2件。2022年,市信访局建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队伍,各科室确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动态调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所有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保密审查审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着力打造建设信息公开平台。2022年,市信访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访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和进行网上信访,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办事服务-网上信访”“便民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一是制定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定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于5月、7月、9月、11月四次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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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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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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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还存在息公开栏目设置还不够优化、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整理归类以便群众查阅;二是灵活运用图表、音频等多种形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进行信访诉求和办理情况问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年度政务公开方案执行情况:2022年,市信访局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上年第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计0件。
3.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2022年,市信访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4.创新实践情况: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办事服务-网上信访”“便民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和进行网上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