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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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493228176R /2015-501505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2-16 | 发布机构: |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了主动公开仲裁工作信息情况,依据申请公开仲裁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仲裁信息及咨询情况,因仲裁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机构及收费减免情况。本报告中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度,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0条、领导分工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了保密审查人员,落实了保密审查责任。坚持综合科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经分管领导签批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仲裁信息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成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主抓、有专人办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工作协调,尤其在重点工作推进和政府信息清理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单位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淄博仲裁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对推进工作目标、公开渠道、具体措施以及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
五、主动公开仲裁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分工信息1条:领导简介与分工信息。
2、部门动态类信息10条。
3、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司法仲裁信息(仲裁费用、申请仲裁应提供的材料等)。
(二)公开的形式
1、淄博仲裁委员会网站;在淄博信息港、中华宽带网上设立了宣传栏。政务专网淄博仲裁板块。
2、在单位办公楼设立了宣传牌,对上述业务信息进行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仲裁信息情况
1、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3、咨询情况:全年接待现场咨询0人次,网上无咨询信息情况。
七、工作人员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目前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三名,全部为兼职人员。
2、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日常保密审查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下属单位。
十一、仲裁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行为规范及基础性工作方面尚存在不足。2015年度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的仲裁信息做为突破口,对仲裁工作中违纪仲裁员处罚决定的信息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探索工作规则,深化仲裁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加强仲裁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对《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通过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平台以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渠道发布仲裁政策和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仲裁工作的参与面。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做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点之一。将评议、考核、监督常规化、日常化。加强仲裁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对仲裁的认知度。
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文件下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仲裁办.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