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标题: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493228176R /2025-550412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金街1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63383;邮箱:zbzcw216338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淄博仲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紧紧围绕仲裁业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 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淄博仲裁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涉及案件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公共利益外,全面公开仲裁政策文件、工作事项和活动情况,积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强化政策文件和机构职能公开,助力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仲裁制度,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9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5条、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发布视频52条,答复公众号私信110余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增加1241人同比增长25.3%,全面传达政策信息,彰显工作成效。结合仲裁开放日”“仲裁文化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2.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共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栏目信息发布。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按照要求调整文件公开格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纠错机制,积极对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大数据局,全面推动栏目更新、错敏字修改、信息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上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官方网站功能,实现网站资源更加优化融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专人专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同时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5.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各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对照测评指标严格落实整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规范、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部分文件公开格式错误、文件解读题目不规范等问题。公开平台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还需更细更严更规范,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本委干部职工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针对此类问题,专门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对文件公开规范格式进行细致解读与学习。同时,加强对网站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文件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政策宣传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仲裁进企业、现场咨询活动等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工作接地气有实效;提高仲裁宣传内容的通俗性、趣味性、可读性,切实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办2024年度没有收到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建议。

2.本办2024年度没有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3.政务工作创新实践情况。一是丰富政务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调整政务新媒体布局,以仲裁为民服务为重点,围绕“了解仲裁、体验仲裁、认可仲裁”的总体定位,结合我市仲裁工作实际,对如何提出仲裁申请及申请所需的材料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法规知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聚焦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力量。二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在不断提升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的同时,加大政策解读的质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图片、问答、主要领导解读等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

4.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夯实常态化工作基础。将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定2024年淄博仲裁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形成合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编制公开服务指南,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各项业务,通过仲裁立案咨询电话互动交流,受理来电咨询,及时予以解答回复。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5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