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9XH/2022-524949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稿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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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起草背景和出台目的是什么?

2022年4月,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淄政字〔2022〕3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若干措施》执行,增强操作性和规范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3号)。

三、《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细则》包括4个章节、18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实施细则》适用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若干措施》包括对5个方面的奖补,《实施细则》用于指导规范“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促进企业上市挂牌集聚发展”“促进地方金融组织集聚发展”“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4个方面政策的实施。“促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集聚发展”相关措施按照我市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为申请要件。着眼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机构或企业在申请资金补助时,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等材料;对我市企业实现境内上市、境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奖励事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免申即享。

第三章为申报、审批流程。主要从申报时间、材料报送、区县初审、市级复核、兑现政策5个方面对流程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第四章为附则。主要对申请资金、奖励补助的机构或企业从符合绿色门槛制度、合法合规、持续经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对文件解释、有效期进行了明确。

四、《实施细则》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候?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2022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同《若干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若遇相关政策,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围绕落实“深化金融赋能,打造资本涌流的现代化新淄博”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用足用好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推广、落地力度,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品质,加快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为加速转型跨越、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凝聚更多金融力量。

五、《实施细则》重要举措?

在执行过程中若遇相关政策,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围绕落实“深化金融赋能,打造资本涌流的现代化新淄博”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用足用好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传、推广、落地力度,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品质,加快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为加速转型跨越、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凝聚更多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