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服务实施细则》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9XH/2022-525423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服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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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加快推动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配合《淄博市资本市场突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修订工作,我局牵头修订了《淄博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予以发布

一、《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

20224月,市政府对《淄博市资本市场突破行动方案(2021-2023)》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为保证配套政策一致性及服务效能,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化入库申报材料。将企业申请入库必须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改为近两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在为企业减负前提下鼓励企业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经营信息,反映自身真实经营状况。二是修订入库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服务政策。进一步突出服务导向,提升服务能效,优化完善入库企业上市挂牌配套服务。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5章,共21条。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实施细则》适用于淄博市内上市后备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服务等环节,并对细则涉及的企业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解释说明。

第二部分是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包括申请企业应符合的条件、申请入库需提供的材料、申报方式和流程。

第三部分是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对入库企业按照上市进展实施分类梯队管理,明确列为Ⅰ类、Ⅱ类、Ⅲ类培育企业标准,并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指导培育服务。

第四部分是上市后备企业服务。入库企业启动上市工作的,市财政给予培育补助;入库企业办理企业上市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享受“齐好办上市管家”“一函通办”和“绿色通道”服务;入库企业可享受淄博市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提供的资本市场政策咨询和培育指导服务,免费参加我市各级各部门组织的资本市场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库企业推送银行、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组织新闻媒体对入库企业及企业家开展典型宣传,指导企业家树立维护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等。

第五部分为附则。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施行时间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20226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410日,之前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的《实施细则》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