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会议日期:2023-08-07

8月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庆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用水、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主城区及全市统筹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会议审议了《淄博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淄博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指出,要坚持“四水四定”、节水优先要求,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节约、保护等工作,扎实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实现由粗放用水向集约用水方式转变。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节约用水管理机制,积极倡树节水新风尚,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了《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强调,要坚持以“绿色环保、便民利民、降本增效、城市畅通”为引领,加大物流配送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枢纽设施,提升绿色配送市场化、专业化、便利化水平。要完善配送组织模式,加快绿色配送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推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主城区及全市统筹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情况汇报。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统筹,进一步做好项目中期调整工作,对符合政策、条件具备的既定项目,要抓严抓实关键环节,着力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毫不放松抓好安全施工和质量监管,确保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邀请部分公众代表列席参与相关议题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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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题
  • 《淄博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
  • 《淄博市“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 《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 主城区及全市统筹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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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视频
  • 08月07日

    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代表意见 列席会议

    1.《决策草案》由淄博市水利局起草,提请市政府研究发布,制定主体适格,符合法定权限。

    2. 起草单位履行了起草说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初审、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但未提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材料,建议完善相关程序。起草单位律师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欠缺律师本人的姓名和签字,建议补充完善。

    3. 未发现《决策草案》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4.建议:将“第二章  基本情况第一节  区域概况,四、河流水系(1)淄河:位于淄博市东部,......其中境内  km,.....(2)孝妇河:位于淄博市中西部......其中境内  km,......”表述清楚。理由:两处缺少具体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