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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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保障外来人员在淄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暖心过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春节期间是人员流动最为密集的时期,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我市借鉴吸收外地经验做法,制定了面向在淄留淄群众、特定市场主体的各类鼓励政策,提高外来人员主动留在淄博就地过年的积极性,保障春节期间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依据及程序说明

该《通知》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起草过程中,先后两次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充分会商研究。通知印发后,有关责任部门立即研究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高质高效落地落实。

三、主要内容

《通知》涉及17个责任部门单位,共10条内容,主要包括发放春节消费券、鼓励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稳岗留工、鼓励市内服务业行业等春节期间正常营业、鼓励有关单位对留淄过年外来人员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开展稳岗扩岗行动、全市建成区内公交车免费乘坐、开展春节期间文化惠民活动、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就诊体检优惠、减免房租、积极开展健康宣传和安全教育等。

四、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1年2月16日起发布,具体政策实施时间请参照责任部门出台的细则。

五、政策咨询途径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及责任部门单位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