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淄博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22〕1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2-5234659
成文日期
2022-04-13
发文日期
2022-04-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淄博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2〕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淄博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为加快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升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效能,打造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全力服务现代化、高水平平安淄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山东省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扣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消防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转型升级,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规划目标
(一)2030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救援能力体系,增强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作战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保障等作战指挥体系全面建成,实现统一指挥、分级指挥、精准处置。
——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健全。国家、专业、专职、志愿“四位一体”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形成,队伍规模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综合救援行动更加有力。指挥协调、精准布兵、专业救援、机动作战能力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形成,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
——综合保障能力更加高效。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战略投送、卫勤救护、战时生活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保障更加精准高效。
(二)2025年中期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应急指挥水平,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充分发挥消防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
——指挥机制转型升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消防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力量高效协同”的全要素联合作战指挥机制基本形成。
——救援力量转型升级。消防救援站不断建强,小型消防站织密建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建成需求与储备相一致的消防力量覆盖网络。
——救援能力转型升级。新型作战训练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救援装备转型升级。应急救援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战勤保障转型升级。单兵保障、遂行保障、属地保障、跨区域保障等多元化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打大仗、打持久战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消防救援执勤布防体系
1.全面完成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危化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到2022年,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完成过渡期实体化运作和专职消防员招录,完成基础设施、消防信息化等项目建设,逐步配齐车辆装备,初步建成指挥调度、教学训练、实训演练、生活服务和战勤保障五大功能体系,满足基本执勤条件;到2025年,完善特种灾害救援等实景训练设施,全面承担省内灾害事故救援和全国跨区域增援任务,打造成实战实训、快速行动、专业指挥、综合救援、持续保障的拳头力量。
2.打造市、区县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结合全市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开展市、县两级主要灾害事故风险评估,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分区域建强编成科学高效、人员满额精锐、装备合理精良的特勤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打造整建制出动、独立作战、增援攻坚的灭火救援专业中心站。围绕中心站灵活建设织密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缩短作战半径,构建“一域多站、单元合成、布防合理”的“蜂巢式”消防站点布局,形成网格化快速响应体系。到2022年,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
(二)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3.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市及区县要结合本地主要灾害事故类型,全面开展灭火救援作战力量编成建设,建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和洪涝、水域、地震、山岳、低温雨雪冰冻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强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规范化工园区特勤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按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和人员,加强化工专业人才配备。
4.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以消防队站建设为牵引,科学规划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国家队”一体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站“国家队”执勤人员不足的,通过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救援工作的安排部署,逐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探索事业编制岗位用于防火、灭火救援工作,完善退出保障机制,健全职业荣誉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严格按照镇(街道)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制镇建成消防队伍并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5.发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要求,建强市级森林消防大队和森林消防中队,到2025年,全市8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全部按标准配齐配全车辆、器材、装备,切实发挥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的森林灭火救援作用。
(三)加强社会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6.加强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按照《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B37/T3486-2019)》,到202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建站任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要逐步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23年,按照《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完成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切实担负起消防巡查、消防宣传培训及初期火灾处置等职能。
7.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公发〔2017〕76号)要求,全面压实企业依法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的责任。到2023年,全市大型石化企业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参照一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8年,符合建队标准的其他大型企业参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30年,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参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
8.加强消防技能人才和志愿力量建设。健全消防技能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设立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专项资金,积极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化工、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技能培训,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每两年举办1次全市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用好“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畅通群众参与消防志愿服务的渠道,定期开展“119”消防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到2022年,成立消防宣传志愿服务支队和应急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到2029年,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1%。
(四)健全消防救援指挥体系
9.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机制。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4号)要求,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程序及职责分工,建立统一、权威、专业、高效的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联动、领导指挥体系。到2025年,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灾害应急处置信息互通、网上会商等功能,形成第一时间联动调集力量、第一时间协同处置等应急联动、领导指挥机制。
10.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智能化水平。加快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智能调度指挥实战平台功能。聚焦“全灾种、大应急”和大震大灾等极端灾害条件下应急救援调度指挥需要,全力做好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建设。到2023年,依托消防救援机构指挥中心,建成上下互联、左右衔接的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功能完备、贴近实战、协调联动的联调联战体系。各区县为本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配齐作战指挥终端设备,实现对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合调度指挥。加强灾害事故联调联战预案编制和管理,推动预案模式转型,统一预案标准,到2025年,建设完成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
11.提升灾害事故安全风险预警能力。按照“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要求,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行业部门业务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分级建设完成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城市灾害预警防控大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结合各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城市灾害等指挥协调机制框架,建立健全信息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机制,升级消防救援支队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精准预警能力。到2025年,完成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到2030年,完成城市灾害预警防控大数据库建设。
(五)加强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2.加强消防救援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立足跨区域联合作战和断路、断网、断电等复杂情况,建强市、区县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队伍,配齐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强化应急通信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提升综合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在调度指挥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市、区县应急通信保障力量调度指挥体系,到2022年,编制淄博市应急通信保障八大类(高层、地下、大跨度、危化品、地震、洪涝、交通、森林)专项预案,细化各灾种应急通信保障中人员、装备、指挥、调度、能力的标准和要求。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标准建强配齐市、区县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到2023年,建成市级消防无人机与应急通信分队,配备混合翼、多旋翼、系留悬停等各类无人机,实现灾害现场3D建模、交互管控、多平台互联互通的辅助决策应用。在网络建设方面,拓展消防调度指挥网络覆盖范围,将所有执勤队站驻地纳入保障范围,到2023年,实现卫星通信网与消防调度指挥网络融合,互联网络与消防调度指挥网络边界联通,全面提升消防调度指挥网络综合数据保障能力。在车辆与装备配备方面,到2022年,市级配备卫星动中通指挥车、轻型及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北斗有源终端、卫星宽带平板等卫星通信终端,配备专业及便携加载全景相机的无人机等侦查设备,配备语音综合集成平台、多模单兵图传设备、聚合通信设备、融合通信平台等配套保障装备。区县级配备全地形通信器材运输车,配齐不同制式卫星电话、多模单兵图传设备、北斗有源终端、音视频布控球、双光无人机、公网集群对讲机及各类图传终端等关键装备。到2023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全网PDT数字集群基础设施建设。
13.建立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通信协作机制。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信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遂行出动、协同作战,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消防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定期组织“多部门、多力量”通信演练。将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指挥部建设成为政府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图像、信息的汇聚中枢。到2025年,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卫星基站车编队,实现移动搭建通信网络功能。
(六)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14.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积极推动装备建设评估成果运用转化,按照主战、辅战、增援三级分类,合理调整灭火、举高、专勤、保障、防护类装备配备数量,成建制、成体系、成规模配备装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建设,特种灾害救援车辆、器材、防护装备配备分别达到现有装备总数的10%、10%、12%。到2022年,按标准配齐火灾及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专业装备,按需配备内河水域救援和冰雪灾害救援等专业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15.加强攻坚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主灾种攻坚车辆装备配备。在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高风险区域,加强多功能城市主战、举高消防车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等装备配备。在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高风压排烟消防车以及侦察(灭火)机器人、搜救定位、通信联络等装备配备。在化工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大跨距举高喷射、灭火冷却、洗消侦检消防车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等装备配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适时推进消防车辆装备维修中心建设,并通过购买社会化专业服务加强消防车辆装备综合保障。
(七)加强消防战勤救援保障建设
16.完善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模式。将消防救援物资保障纳入政府救灾物资调配序列,建立应急资源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配机制。完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生活物资社会化存储、动态储存、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勤保障模式。充分利用全市卫勤保障资源,加强与医疗救护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制定卫勤保障方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17.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投运能力。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储备,充分利用地方物流企业资源,通过签订联勤协议,构建快速运输投送网络。到2023年,建立水、陆、空应急调运调配和绿色通道机制,提升物资装备快速装卸、轻装人员和伤病员空运及物资装备空投等能力;到2025年,构建形成市内应急保障物资“1小时运输圈”,满足本市同时发生2次较大灾害时,达到一次性防护装备及消耗性救援器材、灭火药剂等物资1小时运送到位的目标。
(八)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8.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结合消防救援力量布防结构,逐年细化制定消防站建设计划,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和训练设施建设,满足辖区主要灾害事故救援能力训练需要。针对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以及现有消防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采取新建、改建、租赁等方法,灵活建设小型消防站。到2030年,按照《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完成城区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
19.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随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加大市政消火栓“欠账”补建力度,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水源全覆盖,全市化工园区补齐市政消火栓。镇(街道)、农村市政供水管网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利用江、河、湖、水库等天然水源地,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消防泵取水平台、干式消防固定供水系统或引水设施等。在供水能力不足以及地震设防地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开放沿街大型建筑消防水池作为临时应急水源。消火栓维护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到2025年,新建市政消火栓1320个。
20.实施消防车通道畅通工程。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职责,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布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公安、住建等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应用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识别报警等技防措施。公安、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健全合作机制,督促指导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将消防车通道畅通纳入智慧交通建设范畴,同时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制定,有效解决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
(九)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21.深化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按照省级消防物联网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一呼百应”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建设,分级打造统分结合的物联网专属平台,拓展物联网消防安全数据监测覆盖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到2022年,按要求完成城市消防远程监控平台扩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到2025年,实现运用物联网手段监测消防救援队伍车辆、人员、器材实时状况,实现灭火救援作战要素信息动态采集、综合分析;到2030年,优化整合各类物联网平台数据,实现城市消防监测、车辆装备管理等智能化应用。
2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利、城管等部门指导供水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建设基于GIS地理信息技术的公共消防设施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的实时共享。到2023年,市级建成公共消防设施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25年,各级实现消防水源的数字化标注及数据共享。
(十)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23.完善经费保障体制。根据国家、省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长效体制,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促进消防救援事业健康发展。
淄博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面促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山东省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消防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阶段。全市消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着力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消防事业取得快速发展。
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攻坚年”“全面发展年”等活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署、督导、考评机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消防安全责任持续压紧压实。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依法监管责任,持续深化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等机制建设,公安、消防建立12项联防联治联勤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卫健、文旅、交通等部门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创新推行“一呼百应”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多元共治格局逐步构建。
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相继部署开展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累计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2万余处、重大火灾隐患107处,拆除违规彩钢板建筑238.3万平方米,重点区域消防车通道划线完成率达到95.2%,建成单位、村居微型消防站2600余个,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公共消防基础有效夯实。全市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有效落实,各级政府财政共投入消防经费10.3亿元。全市新建消防救援站29个、总数达到57个,新增市政消火栓2057个,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1018人、消防文员达到140人。布点建设了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和1个森林消防大队、11个森林消防站。全市执勤消防车、大功率供水装备总数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1.3倍、3.3倍,消防车辆装备、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高。深入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灭火救援作战编成建设有力有效,聚拢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森林火灾、地震救援、抗洪抢险、道路交通事故8类16支灭火救援专业队,专业与建制相结合的战勤保障体系初步构建。“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出动32114次,营救疏散转移人员8267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76.7亿元,出色完成抗击台风“利奇马”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执行跨区域增援任务6次,圆满完成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主线,大力推进“全城亮屏”,创新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在线培训、考试机制,编播《消防卫士》电视栏目262期,注册消防志愿者8450人,组建12支公益消防宣传队伍,新建3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文化公园、社区消防体验室,受教群众26万余人次,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二)面临的新挑战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仍需健全完善。安全发展理念仍需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门信息共享、联防联治格局尚未形成,基层末端“缺位”现象仍未根治。
社会面火灾防控未完全托底。全市超高层、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数量多、体量大、人员密度高,火灾防控难度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由此引起的火灾或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镇(街道)、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洼地”问题愈加凸显,“合用场所”“九小场所”成为“小火亡人”事故的重点防范区域。
综合应急救援工作面临新挑战。作为化工产业和制造业大市,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生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大跨度厂房、建筑坍塌等各类事故救援难题尚未破解,山林火灾、山体滑坡、河流溃堤等自然灾害风险较高,城市内涝、平原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应对处置大震巨灾的能力亟待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不平衡。我市消防救援队伍现有编制不足,镇(街道)、村(社区)等缺乏防火监督专职人员,防火监督工作存在盲点、漏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保障不足。
公共消防基础总体水平薄弱。部分地区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需加强,山岳、高空、水域、空勤等现代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不足、专业性能不高,消防救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不足,紧急调集、远程运输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机制还不完善,大震巨灾和极端气候等环境下的现场通信和指挥调度有待改进,还不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全面加强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法治体系建设、基础能力建设、科技支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抵御处置各类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火灾事故。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素养,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依法管理、共享共治。完善消防领域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快消防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共享共治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筑牢防火和灭火两条防线。
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风险预防、监测预警、隐患整治。研究把握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阶段特征,靶向用力、精确发力、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综合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到精准防范风险、精准灭火救援、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支撑。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优化整合消防科技资源,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壮大消防发展新动能。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建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现代化、智能化、科技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消防救援力量互为补充,消防应急通信和消防救援装备建设迈上新台阶,预防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消防水平达到新高度。
1.核心指标
2.分项指标
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措施,推进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政策体系。行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基层防火力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镇(街道)防火监督力量,引导企业、单位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实现部门联动治理精准高效、基层末端治理夯实有效。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城镇、农村、社区等消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社会化消防治理能力逐步提高。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社会消防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政策机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消防安全风险化解机制有效落实,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消防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构建由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地方特色消防宣传主题阵地、全媒体工作中心、消防志愿者平台等融合组成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构建。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救援理念、应急预案、救援方式、应急装备提档升级,应急通信、物资储运、力量投送、快速响应等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快速发展,初步建成适应新时代消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消防人才队伍,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消防职业保障机制,完成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消防执勤布防体系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科技引领支撑能力更加凸显。科技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管理创新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启动“智慧消防”建设,逐步实现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和灾害处置等方面的应用。加大消防基础理论研究、防火灭火技术革新、新型车辆装备器材研发方面的资金、技术投入,推进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全市发展新格局,锚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持续优化消防基础设施、消防专业力量、消防科技基础等资源要素配置,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形成消防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动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构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要求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清单。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固化政府重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政务督查发现问题交办机制,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评价体系,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到2022年,完成全市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形成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职、评价、追责体系并顺利运行。
2.制定、修订消防法规规章
将消防法规规章、地方标准制修订纳入市级立法计划。到2025年,完成《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3.完成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到2022年,完成对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及化工园区等区域的消防安全评估,提出城市全局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明确市内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监管空白点、新兴产业等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安全防范体制,形成与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相适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机制。
4.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与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加强落实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强化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到2022年,教育、民政、文旅、卫健、交通等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到2025年,其他行业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5.督促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建强用好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器材,并纳入属地消防救援“一呼百应”消防指挥调度体系。突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养老机构、儿童活动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规范管理,到2025年,完成各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
6.实施“互联网+”火灾风险预测评估和监管
按照“一网统管”体系建设要求,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行业部门业务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分级建设完成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城市灾害预警防控大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结合各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城市灾害等指挥协调机制框架,建立健全信息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机制,升级消防救援支队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精准预警能力。到2025年,完成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配备使用。加大消防系统治理、标准管理、智能防范、安全评估等研究,提升火灾风险预测和监管“软实力”。
7.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各级融媒体中心与消防新闻宣传中心的沟通协作,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建设,强化广播、电视、报刊和各级主流媒体与消防宣传工作的融合,引导电商、快递、电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动员全社会参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119消防奖”推荐,大力培育、选树、宣传消防英雄模范和热心消防事业的社会人士,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持续利用重要宣传日,重点开展消防法制、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疏散演练组织体系,根据建筑物类别突出疏散演练方案的针对性;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探索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走进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学校,开展师资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和学生军训课程,每学期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加强对行业部门、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网格员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实现各单位均具有消防安全“明白人”;进一步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和知晓率。
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消防体验馆、主题公园、街区文化广场等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一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全市三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达到30%,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接待总量累计达到10万人次以上。成立5支以上具有地域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2万人,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人数突破20万人。
8.发挥保险制度作用
鼓励引导火灾高危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等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减少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火灾财产损失。
(二)建设完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体系
1.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
实体化运行市、区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强化部门会商研判,加强对各级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抄告反馈及问责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合力。
2.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实施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针对消防安全普遍性突出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
健全隐患整治联动机制。建设社会联动共享资源平台,强化隐患移送督办,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高层、地下、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督改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移送、查改、复查、督办”闭环工作机制;完善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停业整改等跟踪督改机制,严防养患成灾。
推行专家查隐患制度。组建市级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每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工作。针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协调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整改意见,为隐患彻底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3.构建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优化消防执法监管和服务模式。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提高对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强化重点监管,聚焦火灾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盯紧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精准检查、从严监管。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工作措施,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措施,为实现城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服务支撑。
完善消防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制度,将消防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明确奖励和惩戒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对消防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倒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推动社会化多元共治
充实一线防火力量。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市、区县、镇(街道)防火监督力量,探索推行地方专项事业编制用于防火工作,辅助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解决消防安全监管盲点问题。推进消防救援站“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结合“六熟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协助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和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防火巡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实施全覆盖监管。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0人,总数达到1418人;新增消防文员45人,总数达到185人。
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依托市域治理现代化,建立完善网格员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公安、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2022年,在镇(街道)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基层网格员队伍设置消防专员负责防火工作;到2023年,镇(街道)建立完善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消防工作机制,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招收、管理、经费、考核等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
发动群众参与消防隐患治理。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网格员、志愿者、保安等作用,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拓展社会消防专业力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人员执业标准,运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加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规范运营,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培育消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消防经理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培育引导消防协会、消防社团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到2025年,完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淄博鉴定分站建设。
5.严格火灾事故调查问责
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应急、公安、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结果应用,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进行严格倒查问责,同一地域反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三)建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体系
1.科学编修实施消防规划
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体设计,提升城市消防安全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进度,将消防事业规划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步实施,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建设等列入政府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结合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修订完成《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和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消防专项规划,修订完成14个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和43个一般建制镇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
2.统筹规划消防队站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构建“一域多站、单元合成、布防合理”的“蜂巢式”布局,消防站点围绕城市中心站规划建设,织密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打造市、区县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形成网格化快速响应体系。落实《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中期消防站规划建设任务,“十四五”期间落实规划新建消防救援站11个。
3.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推动发展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应急救援站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构建多元互补的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57个建制镇全部按《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成消防队伍,鼓励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队,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到2023年,全市大型石化企业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按照一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推动符合建队标准的其他大型企业,按照二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逐步推进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所在区域消防站布点情况需要,按标准设立专职消防队。
“十四五”期间,按照《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B37/T3486-2019)》,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要逐步建成微型消防站;完成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2005年以前建成且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微型消防站与应急救援站建设重复时,优先按要求建设应急救援站。
4.全面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切实解决影响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火栓欠账问题,在供水能力不足和地震设防地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蓄水设施,开放沿街大型建筑消防水池作为临时应急水源,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水源全覆盖,市政或供水企业加强市政消火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十四五”期间,完成供水主管部门数字消火栓建设,对现有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市政消防水源信息汇聚平台,实现对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保障设施建设欠账补齐,新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1320个。
5.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
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同步规划农村、社区消防救援力量布防结构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修农村公路、乡村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解决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对老幼病残等火灾防控重点人群居住场所建档立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在居民家庭、“合用场所”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因地制宜发展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配备手抬机动泵、水囊等简易灭火装备,开展针对性训练演练,满足火灾自防自救需要。到2023年,所有通自来水且市政给水管网管径符合要求的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消防专用取水设施,未通自来水的行政村要依托天然水源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储水设施。
6.夯实化工园区消防安全基础
对现有园区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全部补齐市政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建设完成至少一处专用取水码头或引水设施。结合智慧园区建设,每个化工园区建成一体化消防智慧指挥平台,优化园区消防信息化预警、消防救援力量调配指挥体系,提高化工园区本质消防安全。到2023年,全市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人员均达到45人规定编配人数,结合化工园区特点,按照《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验收标准》,配齐现有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增配高精尖车辆装备,全面提升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的打赢能力。
(四)建设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
1.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聚焦“全灾种、大应急”和大震大灾等极端灾害条件下应急救援调度指挥需要,全力做好消防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建设。依托消防救援机构指挥中心,建成上下互联、左右衔接的全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功能完备、贴近实战、协调联动的联调联战体系。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形式消防队伍、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建立健全灾害事故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加强预案编制和管理,推动预案模式转型,统一预案标准,到2025年,建设完成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
2.加强应急救援统一调度指挥
建立完善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体系,规范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现场指挥部指挥和专业指挥,提高救援指挥的统一性、权威性。升级市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利用“一呼百应”指挥调度体系,统一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纳入联席调度,完善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措施,确保调度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迅速。到2023年,各区县为本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配齐作战指挥终端设备,实现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合调度指挥。
3.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立足人才队伍建设、高精尖装备配备、实战化训练演练三项核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各级应急救援队伍通信保障能力,为各类灾害事故提供科学高效、专业精准、快速可靠的应急通信保障,消防救援支队现场指挥部全面具备灾害救援现场图像、信息的汇聚功能。“十四五”期间,配备全地形微型动中通指挥车、Mesh图像语音传输系统、多模单兵图传设备、聚合通信设备、融合通信平台等配套保障装备;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卫星基站车编队,实现移动搭建通信网络功能;配齐配强固定翼、多旋翼、系留悬停等各类无人机;完成消防PDT数字集群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提升应急装备物资多元储运能力
“十四五”期间,将消防救援物资保障纳入政府救灾物资调配序列,建立应急资源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配机制,利用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储备,充分利用市内物流企业资源,构建快速运输投送网络。完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生活物资社会化储存、动态储存、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勤保障模式,进一步加强救援现场医疗救护联勤协作,提升院前伤者救护能力。建立水、陆、空应急调运调配和绿色通道机制,提升物资装备快速装卸、轻装人员和伤病员空运及物资装备空投等能力;构建形成市内应急保障物资“1小时运输圈”,满足本市同时发生2次较大灾害时,达到一次性防护装备及消耗性救援器材、灭火药剂等物资1小时运送到位的目标。
5.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设“专业处置、作战高效”的尖刀力量。“十四五”期间,组建1支重型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9支轻型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1支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12支站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分队,1支重型排涝专业分队、9支轻型排涝专业分队,2支山岳救援专业队;完善地震、洪涝、山岳救援等特种灾害救援实景训练设施,提升现有森林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配备水平,建立健全“全员覆盖型”各专业培训体系,全面推进消防员持证上岗、持证救援,提升各灾种应对处置能力。
(五)构建科学技术创新与消防救援工作融合体系
1.完善消防科技创新运行体制
制定消防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完善消防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评价与科研激励机制,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加强与知名高校、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整合可利用人才、设备资源,扩大科研自主权,强化绩效管理,释放支撑服务消防事业发展的新动能。积极争取引导科研多元化投入消防事业发展。优化完善消防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在消防领域的深度转化。
2.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全面融入“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国家战略和“智慧城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智慧应急”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共享、易于迭代的消防类科技信息系统,推动消防基础信息化建设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全面推行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配备消防设施的建筑,建设消防物联网系统,引导养老、教育、医疗卫生、文博、文旅机构和大型商市场等开发“智慧消防”应用模块,融合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纳入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管理,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进一步加强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基础。“十四五”期间,完成包括具备基础作战力量物联数据汇聚能力的数字化作战指挥系统;完成包括具备单位基础信息物联数据汇聚能力的数字化火灾预警分析系统;完成具备城市消防远程物联监控功能的综合指挥决策室建设;完成消防灭火救援快速侦检信息系统等创新科研项目建设。
3.加快消防装备科技化性能化升级换代
聚焦实战打赢,优化装备结构,加速装备升级换代,提升装备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按照省级要求完成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建设“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集群”,升级防护装备,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泥石流、台风、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建设“高精尖”“杀手锏”攻坚装备集群,加快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的采购配备,提高各类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管装用装水平。
4.加强消防专业能力技术创新
开展新兴行业领域灭火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分析研判,增加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类型火灾演练比重,提升新型灾害的处置能力。
开展新型灭火救援技术研究。针对火灾特性基础、灭火药剂性能、灭火装置设施和消防员安全防护等领域的消防技术难题积极开展专题研究,鼓励地方高校、消防车辆装备研发生产企业参与特种灾害、特殊场所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相关技术研究。整合火灾调查专家和社会专业技术机构力量,组建专业师资团队,建设火灾事故调查培训基地和训练场所,针对火灾事故调查专业能力、火灾事故致因机理、火灾痕迹物证鉴定、化学鉴定、电气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场景模拟等方面进行攻关,提升火灾事故调查专业水平。
(六)建立完善消防职业保障体系
1.建设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将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养培训范畴,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培养机制,探索将“消防救援专业”纳入中高级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和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训练基地作用,建立紧贴实战的专业培训体系,实施指战员全员参与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2.建立成熟配套的职业保障机制
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退休养老、表彰奖励等规定,解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同工不同酬问题。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等职业特点,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规章标准,形成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执法执勤政策体系。
3.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按照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要求,将消防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加大经费投入,推动经费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继续将消防站、消防装备、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消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库,制定并落实财政中长期滚动投资规划。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员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逐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水平。到2025年,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保障基本持平。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衔接,明确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2.加强政策支持。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类职业保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确保快落地、早见效。
3.加强监督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督查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实施的跟踪分析,在2023年、2025年年底前,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附件:1.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和人员招收规划表
2.淄博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表
附件1
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和人员招收规划表
附件2
淄博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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