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25〕17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25-5521836
成文日期
2025-05-28
发文日期
2025-05-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25〕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落实好2025年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标准引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转型
(一)全面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根据省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试点,明确不同类型信息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公开载体的公开时限,探索制定已公开信息的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审查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业务主管部门在部署安排各项业务工作时,指导、督促下级和同级相关部门同步做好相应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促进公开与业务融合发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探索适合基层特点的公开渠道,实现与村(居)务公开衔接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高答复针对性和准确性。定期组织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复杂申请件的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推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转化为以主动公开的方式在特定范围内公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请以各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或拟由起草部门单位印发、需报政府同意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性文件相关材料时,应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上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各级政府办公室应按规定予以退文。(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积极参加“政策访谈”栏目,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政策解读“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积极带队参与节目录制,充分运用“解读访谈+融媒传播”新模式,扩大解读受众,方便企业群众理解、把握和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后相关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根据需要进行跟踪解读。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具体措施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重点提高基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机制,围绕政策落实情况、效益满意度、可持续性等,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政府开放活动要通过现场参观、互动体验、政策解读、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升公众参与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统筹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务实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利用政务公开专区积极开展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专区利用率和知晓度。探索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向大型商超、客运枢纽、旅游景区、综合医院等公共场所延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数字赋能,全力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信息发布精准化、解读回应高效化、信息管理精细化、公开平台智能化的新型政务公开模式,加快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政务数据分析和研判,精准把握企业群众需求,开发智能问答、精确查找、办事咨询等政策服务场景,以数字化赋能政务公开,辅助政府提高决策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二)全力打造各级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加快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新格局,待省政策文件库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在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动态更新的基础上,增加历次修订文本,实现现行有效文件与历次修订文本的关联展示。加快推进政策专题应用场景建设,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要求,开通网络版政府公报订阅渠道,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三)加快建设依申请公开管理平台。优化完善市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程网办、跟踪和监督。探索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构建档案库和案例库,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答复辅助和决策支持,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有例可循。实现与省平台对接联通。(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四)升级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持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打造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季度普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更新、错别字等内容安全问题,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准入退出”机制,对拟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评估,做到“非必要不开设”“先备案、后开设”。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对运营质量差、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内容安全问题频发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和栏目。加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监督办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答复时效和答复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强化重要信息转载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转载,形成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宣传矩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造升级,优化栏目设置,提升阅览效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
三、围绕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一)以高质量公开促进政策落实。围绕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消费、文化旅游消费、健康消费、消费环境等方面配套措施的宣传推广,及时公开落实成效和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加强购房补贴奖励、城市更新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加大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政策解读和信息推送力度,分类归集发布重点产业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重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加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养老机构监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逐步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信息公开,精准做好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政府)优化旅游公共信息发布服务,加强旅游出行风险预警提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县政府)
(二)以高质量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发布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做好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信息的更新发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依托企业家会客厅等平台,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听取各类经营主体、商(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三)以高质量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招标公告、中标合同、履约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公告要载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按规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计划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落实,各区县政府)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相关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要细化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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